做出如下澄清说明: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 ********资格评审中“信用要求”:“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此处系笔误,以磋商公告及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安徽省招标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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