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智能化矿井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2 服务内容: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智能化矿井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项目。
2.3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核桃峪煤矿通过国家能源局抽查审核验收止。服务期:18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1)投标人要根据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智能化建设情况在规定期限前完成矿井智能化验收工作,并编制符合要求的《核桃峪煤矿智能化自验收报告》等相关书面性材料。
(2)第一阶段(具体时间节点另行通知)为前期准备阶段,制定工作计划,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国能发煤炭规﹝2021﹞69号《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对矿井智能化建设现状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价,并分别从信息基础设施系统、智能地质保障系统、智能掘进系统、智能开采系统、智能主煤流系统、智能辅助运输系统、智能洗选系统、智能通风与压风系统、智能供电与供排水系统、智能安全监控系统、智慧园区与经营管理系统进行现场详细现状调研,形成各系统调研报告,编制《核桃峪煤矿智能化矿井验收实施方案》;
(3)第二阶段(时间节点以项目实施时间为准)为协助实施阶段,通过对矿井智能化各系统的现状调研,审查矿井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成后取得预计分值,审查意见和建议应加盖项目章,协助招标方完成智能化各项目的实施工作;
(4)第三阶段(时间要求:以建成一个验收一个为原则)为矿井整体验收阶段,主要是汇总第二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组织评审,综合分析提出结论及建议,完成《核桃峪煤矿智能化自验收报告》及《核桃峪煤矿智能化验收报告》其他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
(5)为核桃峪煤矿智能化建设及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矿井智能化建设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的系统或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及补救措施,建议及措施应利于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和矿井智能化等级提升,出具《核桃峪煤矿智能化提升方案》,方案应结合煤炭行业智能化发展情况,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方向,考虑矿井3-5年的智能化建设规划。
备注:服务费用(包含资料费、专家费、会议费、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食宿费和税费))包含在本次报价内,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增加,项目所涉及结果性资料需装订成册,每个类别需装订10份(需胶装成册,并包含可编辑电子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大中型矿井智能化系统验收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验收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其它能反应投标人承揽的验收服务,大中型矿井特指设计生产规模45万吨/年及以上);
3.2.2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国家智能化验收专家库成员或煤炭相关专业(采矿类、机电类、地质类、安全类专业)高级职称;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6月21日9:00起至2024年 6 月 26 日17:00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09时00分;……
本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智能化矿井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周家镇核桃峪煤矿。
2.2 服务内容: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智能化矿井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服务项目。
2.3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核桃峪煤矿通过国家能源局抽查审核验收止。服务期:18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1)投标人要根据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智能化建设情况在规定期限前完成矿井智能化验收工作,并编制符合要求的《核桃峪煤矿智能化自验收报告》等相关书面性材料。
(2)第一阶段(具体时间节点另行通知)为前期准备阶段,制定工作计划,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国能发煤炭规﹝2021﹞69号《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对矿井智能化建设现状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价,并分别从信息基础设施系统、智能地质保障系统、智能掘进系统、智能开采系统、智能主煤流系统、智能辅助运输系统、智能洗选系统、智能通风与压风系统、智能供电与供排水系统、智能安全监控系统、智慧园区与经营管理系统进行现场详细现状调研,形成各系统调研报告,编制《核桃峪煤矿智能化矿井验收实施方案》;
(3)第二阶段(时间节点以项目实施时间为准)为协助实施阶段,通过对矿井智能化各系统的现状调研,审查矿井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成后取得预计分值,审查意见和建议应加盖项目章,协助招标方完成智能化各项目的实施工作;
(4)第三阶段(时间要求:以建成一个验收一个为原则)为矿井整体验收阶段,主要是汇总第二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组织评审,综合分析提出结论及建议,完成《核桃峪煤矿智能化自验收报告》及《核桃峪煤矿智能化验收报告》其他相关资料的编制工作。
(5)为核桃峪煤矿智能化建设及验收提供科学依据,对矿井智能化建设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的系统或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及补救措施,建议及措施应利于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和矿井智能化等级提升,出具《核桃峪煤矿智能化提升方案》,方案应结合煤炭行业智能化发展情况,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方向,考虑矿井3-5年的智能化建设规划。
备注:服务费用(包含资料费、专家费、会议费、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乙方工作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食宿费和税费))包含在本次报价内,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增加,项目所涉及结果性资料需装订成册,每个类别需装订10份(需胶装成册,并包含可编辑电子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大中型矿井智能化系统验收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验收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其它能反应投标人承揽的验收服务,大中型矿井特指设计生产规模45万吨/年及以上);
3.2.2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为国家智能化验收专家库成员或煤炭相关专业(采矿类、机电类、地质类、安全类专业)高级职称;
3.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6月21日9:00起至2024年 6 月 26 日17:00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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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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