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320100-NJJC-C2024-0063
项目名称:南京市口腔医院第三门诊部装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8.682647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装饰工程:包括重新调整布局,墙、顶、地面装修、部分窗户更换、局部结构增加夹层、电气、给排水、空调暖通、弱电等全方位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实际需要,拟分期改造,目前5栋8号为第三门诊部诊疗用房,正在使用,施工首先对8栋7号进行施工,工期为:45个日历日,待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医院安排搬迁,待搬迁完毕并正常运行后,对5栋8号进行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日,其中5栋8号有个拍片区:包括X光片及CT,该区域在装修施工期间,不能停用,需搭设临时防护通道,确保病人能够正常拍片,且需保证该区域设备供电、照面等能正常使用,不能因施工造成停用、设备故障等问题。在工程施工中安排合适时间节点(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情况下),开展对拍片区域的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05月)中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需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