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大足区X028高升至回龙段(高龙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
| 采购人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 服务内容 | 大足区X028高升至回龙段(高龙路)升级改造工程全长43.955公里,其中新改建33.171公里,旧路完全利用10.784公里,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7.5m,桥梁共5座,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现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结算审核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配合项目业主及建设管理单位清理项目各类费用,对变更造价审核及新增单价审核、结算审核等提供咨询意见,配合开展本项目决算编制,提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造价审核、提供咨询意见。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未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未被重庆市交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7)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其他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一级或公路专业甲级造价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造价咨询类似业绩; (2)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良好,未因造价咨询事宜受到有关部门处分、处罚; 根据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审核)结果,若项目审减率超过5%,本项目不予支付审减效益费,基本费仅支付服务合同金额的70%。 |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编制完成止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项目限价(或发包价):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文件计费标准,基本费打7折计取。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4-06-25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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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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