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100.00万元
4.最高限价:100.00万元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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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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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1项 |
一:工程规模: 2024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范围: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工程。 四:技术要求: 监理单位应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 控制、变更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资料 管理、对已竣工工程量单进行确认、在信息系 统工程实施过程中协调有关单位及人员间的工 作关系。 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提供书面意见,并对本工程施工图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 2、监理人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对本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与文明施工四控制。 保修阶段监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按计划完成尾工项目,协助发包人验收尾工项目,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签证, 2、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对已完工程项目中所存在的施工质量缺陷进行修复。 3、根据工程需要,监理机构在缺陷责任期可适时调整人员和设施。 4、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缺陷责任终止申请,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提请发包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其他要求: 1、监理人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有切实、可操作的旁站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巡视和安全监理制度,建立严格的现场验收和签证制度,把好签证审核确认关,保证工程合同的有效执行。 2、监理单位应根据工地现场施工情况,进行二十四小时施工监理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增加任何费用。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人通知监理进场始,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齐全。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4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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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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