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市政设施投诉办件及抢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 | 项目编号 | (请登录)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50.0 |
| 最高限价(万元) | 250.000000 |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 | 2024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0日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中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预留60%的采购份额分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具有良好的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按本公告规定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4-06-20 至 2024-06-27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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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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