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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2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为被授权人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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