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GCFW2024-011
一、招标条件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4]43号文同意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
二、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丽建发〔2021〕98号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总用地面积84846.7平方米(约127.27亩),总建筑面积为6466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仓储区(包含浅圆仓12栋仓容10万吨、散装平房仓9栋仓容10万吨、提升塔及输送栈桥等),辅助管理区(包含综合管理用房、倒班宿舍、食堂等),辅助生产区(包含机修间、机械库、消防水池等),仓间罩棚以及库区道路、场地硬化、水电管网铺设等配套设施,次入口桥梁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704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38776.96万元,拟建成时间为2027年3月,建设地址位于丽水市松阳县斋坛乡货运大道东侧、站前大道北侧。
2.本次招标内容和范围:
浙江丽水省级粮食储备库设计,包括:①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③效果图(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④其他以及工程勘察配合、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和后续设计服务。该项目为设计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所涉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若涉及到总承包单位在该项目中无设计资质部分,由设计总承包单位负责另行委托(受托专业设计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业主书面同意),设计费用由设计总承包单位承担,并对专业设计单位给予配合。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商物粮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8万吨级及以上粮食仓储工程浅圆仓,或承接过8万吨级及以上粮食仓储工程散装平房仓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予以认可,分包的设计业绩和全过程咨询中的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复制件,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另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资格。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过渡期,此期间不再发放纸质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相关要求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执行。
3.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三周年)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 0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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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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