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6月份防爆电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爆电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6月份防爆电机采购项目二次,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防爆电机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2交货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仓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2.3交货期:收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
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投标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KA)】,且投标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三份及以上(2021年6月1日至今20万元以上)的防爆电机销售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投标人三年内和冀中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公司无诉讼纠纷(投标人出具书面保证)。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代理商授权书)。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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