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控制室二次装饰装修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控制室二次装饰装修项目EPC总承包
1.2 招标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控制室二次装饰装修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JG2024-03-1235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华塑工业园内
2.5 建设规模:中央控制室总建筑面积6388.27m²,钢筋混凝土框架-抗爆墙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层数为2层,层高均为5.5m,本次装修面积约3700㎡。
2.6 计划工期:7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8月。
2.7 招标范围: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控制室二次装饰装修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门厅、展厅(包含展台)、操作大厅、会议室、调度中心、公共走廊。装修部位包含:地面、墙面、顶面、柱子及其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如:电气)等的设计、采购及施工。
2.8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和签署页等。合同中如不能体现关键信息,如建筑面积、设计负责人信息等,需建设单位开具证明材料。)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起至2024年06月25日17时(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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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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