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工程,但非设计施工一体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答:不满足2.问题二:若提供业绩为施工总包内含有符合业绩要求的装修内容,合同名称不含“装修”“装饰”的文字,但合同的施工内容明确写了装修部分的情况,并能提供相应材料作证,该业绩是否给予认可?答:不认可,业绩应该为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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