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确认方法 (一)报名条件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个体工商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 (二)线下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委托** 2.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或相关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截止前90天内)。 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截止之日前90天内)。 自然人: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截止之日前90天内)。 上述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意向竞价人公章,多页的需骑缝加盖公章。 纸质资料递交地点###路668号之8号门,厦工技术中心二楼,联系人:林女士,电话:********。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个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争招租: 1.有拖欠海翼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租金的; 2.存在恶意违约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当违约责任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国贸控股集团、海翼集团或其###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二、特别事项: (一)各招租标的按交付之日的实际现状交付,招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此次竞价,视为意向承租人是对招租项目现场已经进行踏勘、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招租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资质;意向承租人成交后不得以未经现场踏勘、未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其实际情况或无法办理经营场所需资质为由要求解除、撤销租赁关系或调整租赁条件或要求赔偿,意向承租人必须切实履行招租文件中对报价的承诺,否则,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前指竞价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指履约保证金)。 (二)标的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2元/m²/月、日常专项维修金:********元/m²/月,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标的2、3、4、5卫生管理费100元/间/月,由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确需转租的应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转租,且转租价格不得高于其原承租价格。 (四)公开招租过程,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其实际报价但不低于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五)标的1承租人应当缴交水、电费保证金1万元,如前述保证金少于承租人1个月水、电费总金额的,则承租人应当按前述两者的差额预交水、电费,并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单位。 (六)租赁期内,因招租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七)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原承租人竞得,则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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