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NF-F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繁昌区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日常巡查及秋季专项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2、评审标准 ********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25分)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投标报价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业绩 15分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含有###县区级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或日常巡查内容的合同,每提供1项合同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评审内容,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75分)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服务方案 45分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15分): 措施详细完整、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F≤15分; 措施较为详细可行,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F≤10分; 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F≤5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15分): 措施详细完整、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F≤15分; 措施较为详细可行,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F≤10分; 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F≤5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15分): 措施详细完整、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F≤15分; 措施较为详细可行,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F≤10分; 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F≤5分; 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人员配备 20分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有林学(或林业)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林学(或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4分,最高得4分;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的专业须为林学(或林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林学(或林业)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有经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测绘服务人员(摄影测量员)职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16分。 注:(1)本项最高得20分;同一人员具有不同证书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分计。(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及开标之日前1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车辆配备 10分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每增配1台(核定载人数不少于5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须为供应商)扫描件或影印件。 现修改为: 2、评审标准 ********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22分)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投标报价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业绩 12分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含有###县区级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或日常巡查内容的合同,每提供1项合同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评审内容,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78分) 评审项目 分值 依据 服务方案 60分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对应解决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15分):措施详细完整、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F≤15分;措施较为详细可行,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F≤10分;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F≤5分;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15分):措施详细完整、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F≤15分;措施较为详细可行,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F≤10分; 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F≤5分;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进度保障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15分):措施详细完整、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F≤15分;措施较为详细可行,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F≤10分;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F≤5分;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评分(15分):措施详细完整、切实可行,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F≤15分;措施较为详细可行,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F≤10分;措施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F≤5分;未提供的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人员配备 12分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有林学(或林业)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林学(或林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4分,最高得12分;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的专业须为林学(或林业)或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林学(或林业)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1)本项最高得12分;同一人员具有不同证书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分计。 车辆配备 6分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每增配1台(核定载人数不少于5人)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须为供应商)扫描件或影印件。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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