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物资装卸及倒运业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物资装卸及倒运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
为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物资装卸及倒运业务提供外包服务。
2.2招标范围:为吉林石化公司仓储中心供应站物资装卸及倒运业务提供外包服务。
2.2.1合同估算额: 878.15万元(含6%增值税,税金49.71万元;不含税828.44万元)。
预估工作量:详见技术要求
2.2.2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针对业务外包服务费进行总价报价,最高投标限价:878.15元,根据合同约定,每月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结果,支付进度款,结算总价不超合同金额。
2.4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5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3.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业绩要求:无。
3.5 信誉要求
3.5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 2021 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7.3、 投标人必须对方案完全响应,上述条款中包含的资质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7.4、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的用工服务方案中必须满足于实现制定的服务标准,并协助招标单位做好维稳工作。投标人应对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提供管理方案及公司业绩情况。
3.7.5、由于招标人签发的对服务方案变更的提议或建议,并不能免除投标人认可本服务标准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诺时的任何责任。
3.7.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如发现有转包行为项目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7.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7.8、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招标行为,没有发生较大劳务纠纷或社会稳定问题,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4-06-19 18:00:00至截止时间 2023-06-26 12: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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