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省;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
(3)预算金额:716,600.00元(不含增值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家辅导报告会、精神宣讲会暨庆祝建国75周年专题讲座活动支撑;“强根固魂”基层党建提升专项工作支撑;“支撑产数,助力战兴”国资央企党建翼联专项活动支撑;广东省党的建设研究会2024年度课题申报支撑;广东公司精品党建课程工作坊组织支撑。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附件2:项目需求书》;
(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种类根据其《参选一览表》所选择的发票种类确定,最高参选限价要求具体如下。
(1)若参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款(不含增值税)不得超过716,600.00元;
(2)若参选人开具其他发票的,参选报价(含税)不得超过716,600.00元。
同时,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子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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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家辅导报告会、精神宣讲会暨庆祝建国75周年专题讲座活动支撑 |
报告会专家课酬及服务 |
专题授课、专家联络、会议支撑、后勤服务 |
含讲师交通差旅费(本项服务费用,根据不同讲师课酬有所变化;根据实际培训天数、师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聘用师资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半天 |
3 |
15,000.00 |
|
2 |
宣讲会专家聘请及服务 |
师资邀请、会议支撑、后勤服务 |
含讲师交通差旅费(本项服务费用,根据不同讲师课酬有所变化;根据实际培训天数、师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聘用师资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半天 |
2 |
15,000.00 |
|
|
3 |
专题讲座专家聘请及服务 |
专题授课、专家联络、会议支撑、后勤服务 |
含讲师交通差旅费(本项服务费用,根据不同讲师课酬有所变化;根据实际培训天数、师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聘用师资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半天 |
2 |
15,000.00 |
|
|
4 |
班务服务 |
班主任跟班服务 |
训前、训中、训后筹备跟进 |
元/人/天 |
300 |
55.00 |
|
|
5 |
项目综合支撑服务 |
课程设计 |
提供项目所需培训课程设计服务 |
元/项 |
1 |
10,000.00 |
|
|
6 |
物料制作 |
协议模板、宣传物料、横幅等制作 |
元/套 |
1 |
3,000.00 |
||
|
7 |
“强根固魂”基层党建提升专项工作 |
师资课酬及服务费 |
专题授课 |
含讲师交通差旅费(本项服务费用,根据不同讲师课酬有所变化;根据实际培训天数、师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聘用师资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半天 |
3 |
15,000.00 |
|
8 |
食宿服务 |
食宿服务 |
提供学员培训期间党校外的场地膳食、住宿(参考费用,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党校外的场地膳食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人/天 |
100 |
550.00 |
|
|
9 |
场地服务费 |
课室/会议室/红色教育场所预定 |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培训场地(本项服务费用,根据不同讲师课酬有所变化;根据实际培训天数、师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聘用师资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天 |
3 |
10,000.00 |
|
|
10 |
班务服务 |
班主任跟班服务 |
训前、训中、训后筹备跟进 |
元/人/天 |
100 |
55.00 |
|
|
11 |
车辆租赁服务 |
培训班用车服务 |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用车服务,包含油费、路费、司机服务费(含食宿费)等(参考费用,根据不同路程有所变化,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用车服务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次 |
3 |
3,000.00 |
|
|
12 |
考试支撑服务 |
考试命题服务 |
制定线上考试认证题库、专区建设、试题上传、考试运营 |
元/人 |
1000 |
45.00 |
|
|
13 |
项目综合支撑服务 |
课程设计 |
提供项目所需培训课程设计服务 |
元/项 |
1 |
10,000.00 |
|
|
14 |
物料制作 |
证书、宣传物料、横幅等制作 |
元/套 |
1 |
3,000.00 |
||
|
15 |
“支撑产数,助力战兴”国资央企党建翼联专项活动支撑 |
项目综合支撑服务 |
活动策划 |
提供项目所需活动设计服务 |
元/项 |
1 |
10,000.00 |
|
16 |
物料制作 |
协议模板、宣传物料、横幅等制作 |
元/套 |
3 |
3,000.00 |
||
|
17 |
广东省党的建设研究会2024年度课题申报支撑 |
党建智库咨询合作费用 |
机构咨询服务 |
邀请专业的智库机构提供党建课题申报咨询服务,并承担合作费用 |
元/课题 |
2 |
60000 |
|
18 |
课题申报费 |
协助申报 |
申报资料整理等 |
元/课题 |
4 |
2500 |
|
|
19 |
广东公司精品党建课程工作坊组织支撑 |
师资课酬及服务费 |
专题授课 |
含串场主持一名、课程开发导师一名、授课辅导老师一名,含讲师交通差旅费(本项服务费用,根据不同讲师课酬有所变化;根据实际培训天数、师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聘用师资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天 |
4 |
22,000.00 |
|
20 |
食宿服务 |
食宿服务(非党校) |
提供学员培训期间党校外的场地膳食、住宿(参考费用,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党校外的场地膳食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人/天 |
120 |
450.00 |
|
|
21 |
场地服务费 |
课室/会议室/红色教育场所预定 |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培训场地(参考费用,根据不同场地有所变化;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培训场地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天 |
4 |
10,000.00 |
|
|
22 |
班务服务 |
班主任跟班服务 |
训前、训中、训后筹备跟进 |
元/人/天 |
120 |
55.00 |
|
|
23 |
车辆租赁服务 |
培训班用车服务 |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用车服务,包含油费、路费、司机服务费(含食宿费)等(参考费用,根据不同路程有所变化,每次培训实施前乙方须同时提供用车服务同期市场价格水平或其他相关的价格分析)。 |
元/次 |
4 |
3,000.00 |
|
|
24 |
项目综合支撑服务 |
课程设计 |
提供项目所需培训课程设计服务 |
元/项 |
1 |
10,000.00 |
|
|
25 |
课件优化 |
课件内容辅导及提升 |
元/件 |
1 |
2,000.00 |
||
|
26 |
课程录制 |
课程录制及后期制作 |
元/小时 |
15 |
1,000.00 |
||
|
27 |
物料制作 |
证书、宣传物料、横幅等制作 |
元/套 |
1 |
3,000.00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经验指【竞赛活动或培训支撑】的相关经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负责人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19日20时00分至2024年6月21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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