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深圳市颗粒物与臭氧遥感监测与溯源
3.预算金额:人民币 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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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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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颗粒物与臭氧遥感监测与溯源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成员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19日20:00至2024年7月1日14:00(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7月1日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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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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