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JJC-G2024-0055
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融合教育学生宿舍无障碍电梯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栖霞校区融合教育学生宿舍无障碍电梯安装项目,包括现有楼梯拆除、钢结构基坑开挖、电梯基坑制作、钢结构井道制作、钢结构外封、电梯设备采购、电梯设备安装、电梯设备调试、电梯设备特检院验收、电梯设备维修保养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公告结束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达到交付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其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JSZC-********-NJJC-G2024-0055
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融合教育学生宿舍无障碍电梯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栖霞校区融合教育学生宿舍无障碍电梯安装项目,包括现有楼梯拆除、钢结构基坑开挖、电梯基坑制作、钢结构井道制作、钢结构外封、电梯设备采购、电梯设备安装、电梯设备调试、电梯设备特检院验收、电梯设备维修保养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公告结束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达到交付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其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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