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请登录)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在现状洪港水厂内新建60万立方米/日的排泥水处理系统建构筑物,主要新建单体有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变电所,平面布置见总图。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各项成果报告,具体报告具体提交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质量要求:各项成果报告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查。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岩土勘察、放线及放样、地形测绘、规划测量(含竣工后规划核实测量及报告)、竣工测绘(含竣工图)、物探、基坑监测,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具体要求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要求部分及第五章技术要求。
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附表中含基坑工程(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深基坑支护监测上岗证;
4、拟派专业人员及资质:不少于3名(含3名),须为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测量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并持有深基坑支护监测上岗证;
5、提供诚信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详见文件第六章)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于2024年7月1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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