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标的:柴油发电机组及安装。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为潍柴、康明斯、上海斯坦福动力设备、领先发电设备或同等档次品牌,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设计图纸要求,若相关执行标准出现修订的,按现行最新标准执行。需方视情况要求进行化学及物理性能试验或检测,各项试验或检测单位由需方指定。随货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合格证。
4、供应数量规格:详见附件
5、供货时间:暂定2024年6月起至工程结束(分批供应),具体进场时间根据需方通知;
6、交货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
7、计量及验收方式:交钥匙计量,以需方现场实际到货安装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验收及检测按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进行,不合格品(含不符合设计要求产品)退回供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8、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设备必须的备件、配件、工具由供方报价时提供;
9、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供方汽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格含税、含货到工地的运杂等一切费用,需方负责卸货。
10、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1、付款方式: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30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到货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在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向供方支付该批物资70%的货款,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9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至97%,剩余3%留作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11.1质保金:结算金额的3%,
11.2支付方式:详见合同范本
12、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详见购销合同条款十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3、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6日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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