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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八一慰问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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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 |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八一慰问驻区部队及优抚对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939,215.00元 | |||||||||||||||
| 最高限价:29392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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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024年八一慰问物资采购,包括牛奶、大米、八宝粥、火腿肠等,具体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合格标准要求。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 5.5质保期:保质期6个月的,交付时生产日期不超过45日。保质期6个月(不含6个月)以上的交付时生产日期不超过6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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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信誉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需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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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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