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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缉私局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缉私局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58.999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999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海关缉私局办公楼电梯更换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28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3.2(1)若是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同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对于没有换证的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3.3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4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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