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LF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网点广告招牌(含门楣灯箱、LED走字屏)制作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广告招牌(含门楣灯箱、LED走字屏)制作安装,中标人数量3家。
采购内容:广告招牌(含门楣灯箱、LED走字屏)制作安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投标人须具有履约所必需的基本财务实力、专业技术能力、服务渠道支援能力和行业经验。(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经营情况良好,信誉良好,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被政府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或业务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禁用、退出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之间存在强关联关系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强关联关系:投标人间存在以下关联情况,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子项目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1)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2)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
(3)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4)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到2024年6月26日17时30分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