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中国电信长三角国家枢纽嘉兴算力中心项目一期室外工程和机电配套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60万元(含税),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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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包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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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储油、供油系统 |
50m³卧式钢制防腐埋地柴油储油罐2个,1m³日用燃油箱3个,含2个油罐的供油管路及阀门、控制系统、油泵及配电等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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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机降噪 |
/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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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充电桩 |
30w直流快充 |
套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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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 |
7kw交流慢充 |
套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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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湿除湿一体机 |
风量:3000m3/h;加湿量:10kg/h;除湿量:10kg/h;机外余压≥100Pa;功率: ≤5KW/380V |
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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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kV假负载 |
10kV/2000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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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00KVA变压器 |
/ |
台 |
2 |
1.2 交货期:接到甲方下达的订单后7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1.3 交货地点: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内,南星路以东,振国路以北。
1.4 保修期: 2年,从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260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行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合法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的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2.3 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须承诺合同签订前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函;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
2.4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提供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数据中心或机房的设备)业绩;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由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裁判文书网判决时间为准,裁判文书网查询对象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如有))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6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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