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B-******** 项目名称###市人民法院供电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低压改造工程;高压增容工程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项目地点###市人民法院;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9月30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国家最新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响应;********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号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本次磋商文件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项目的响应。********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等国家最新政策。********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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