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24]
1.采购条件
受采购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临设工程)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项目(二次)进行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
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外购乙烯作为原料,以生产高端新材料为目标,建设20万吨/年溶液法FDPE、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Nm3/h电解水制氢、10万吨/年POE、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等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厂外工程等。
2.2采购范围
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临设工程)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工作包括现场组焊静设备、管道、钢结构等的无损检测;焊工准入考试试件RT;金属材料到货质量抽检;业主质量管理需要的其它无损及理化抽检。
2.3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具备使用条件,2026年8月30日项目中交。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
2.5 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服务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服务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谈判。(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服务商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同时具有常规检测CG(包含RT(射线检测)、UT(超声检测)、MT(磁粉检测)、PT(渗透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的度财务报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炼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或检验工作业绩(合同额15万元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 信誉要求
3.4.1 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 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4.4 服务商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5.1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2持有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RT、UT、PT、MT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3.5.3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炼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项目经理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有效证明资料:
(1)能体现其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证明;
(3)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工程交工或竣工证书扫描件。
3.6、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
3.6.1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6.2 持有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RT和UT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Ⅲ级资格证及MT、PT和TOFD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Ⅱ级资格证(或以上)。
3.6.3 2015年1月1日以后具有至少一项炼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有效证明资料:
1)能体现其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证明。
3.7人员要求-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3.7.1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
3.7.2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炼油化工项目无损检测项目安全负责人(或HSE经理)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有效证明资料:
1)能体现其担任项目安全负责人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安全负责人的证明。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主要设备仪器要求:
设备、仪器要求:
(1)服务商可使用的放射源能力应不低于2颗,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承诺能够在南通地区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放射源存放地点;
(2)服务商可使用的X射线机应不低于2台,TOFD检测设备不低于1台。投标人应提供关键设备、仪器的购置发票或能证明其拥有相关设备、仪器的证明文件
(3)服务商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仪器能够满足2个月内完成70%的无损检测的工作量,并详细列出投入本项目人员、设备、仪器的清单。
3.9 其他要求
3.9.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1日17:00报名。
谈判采购文件下载服务费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段的项目按一个标段),请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服务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网上谈判):2024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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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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