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装置日常维保、检修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装置日常维保、检修技术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投标人应根据作业公司要求,提供有资质的, 技术熟练的专业人员、必要的设备及材料,在作业公司净化厂和采气中心站的生产现场及其他指定地点开展机械设备(含机泵设备及静设备、工艺管道及阀门)、仪器仪表、电气及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日常生产保运、专业巡检和年度装置大修等工作,同时提供脚手架搭拆、防腐保温施工、吊装作业、机加工等服务,为作业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维修技术服务保障。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根据作业公司要求,提供有资质的, 技术熟练的专业人员、必要的设备及材料,在作业公司净化厂和采气中心站的生产现场及其他指定地点开展机械设备(含机泵设备及静设备、工艺管道及阀门)、仪器仪表、电气及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日常生产保运、专业巡检和年度装置大修等工作,同时提供脚手架搭拆、防腐保温施工、吊装作业、机加工等服务,为作业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维修技术服务保障。(注:本项目不包含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二、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4 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标段1: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净化厂和硫磺厂等区域,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96万元;
标段2:位于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A、C井场、B集气站等区域,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
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取限总价,同时限人工、机具、设备、车辆单价的形式。
限总价:标段1: 7496万元 ,标段2:2100万元
(☑含税,税率暂定 6% ;(投标总报价以投标人所报单价和招标人提供的预估2年工作量之乘积之和为依据测算。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中标后,按照中标人所报单价和双方签认的工作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
(2)限单价:人工、机具、设备、车辆的单价,不可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单项控制价(详见附件《装置日常维保、检修技术服务单价控制价文件》)。任意单项超过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6服务地点:标段1:四川省宣汉县南坝镇及其他作业公司指定地点;标段2: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及其他作业公司指定地点。
2.7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采取框架协议加服务订单的合同模式。中标后,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中标单价,与其签署为期2年,约定了单价费率的框架协议。后续招标人将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需求,下达服务订单,以执行本项目。
2.8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二、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或①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允许分包;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应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合同和HSE合同报招标人备案,且分包商须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资质,接受分包的不得再次分包,具体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相关制度要求内容执行。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为:
*3.1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工业管道GC1)资质;
*3.4具有压力容器制造A2及以上资质;
*3.5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如下:
*4.1项目经理2人取得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至少1人取得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须提供:上述证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公章),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2 QHSE专员取得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备注:
标段1:须提供:2个岗位(4人)的上述证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公章),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标段2:须提供:1个岗位(2人)的上述证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公章),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须加盖公章):涉及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工、焊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叉车司机、仪表维修工、电气维修工等,必须取得对应的资质证书。
备注:由于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因此标段1、2中相同岗位的人员,允许重复。
*5.机具设备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进场施工的工具、设备、器具需接受作业公司相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场使用。承诺除非得到作业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用于项目的工具、设备、器具出厂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车辆,包括卡车、自卸车、吊车等出厂时间不得超过5年;
b)重型施工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出厂时间不得超过5年;
c)其他施工设备和工具,包括发电机、焊机、水泵、手持电动/气动工具等出厂时间不得超过3年。
*6.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投标人在国内石油或天然气或化工项目的维保、大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结算发票。
*7.财务要求:
7.1 ☑有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7.2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请登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19日00:00:00至2024年06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2日08时40分……
本项目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装置日常维保、检修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川东北作业分公司装置日常维保、检修技术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投标人应根据作业公司要求,提供有资质的, 技术熟练的专业人员、必要的设备及材料,在作业公司净化厂和采气中心站的生产现场及其他指定地点开展机械设备(含机泵设备及静设备、工艺管道及阀门)、仪器仪表、电气及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日常生产保运、专业巡检和年度装置大修等工作,同时提供脚手架搭拆、防腐保温施工、吊装作业、机加工等服务,为作业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维修技术服务保障。
2.3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根据作业公司要求,提供有资质的, 技术熟练的专业人员、必要的设备及材料,在作业公司净化厂和采气中心站的生产现场及其他指定地点开展机械设备(含机泵设备及静设备、工艺管道及阀门)、仪器仪表、电气及相关辅助设备设施日常生产保运、专业巡检和年度装置大修等工作,同时提供脚手架搭拆、防腐保温施工、吊装作业、机加工等服务,为作业公司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维修技术服务保障。(注:本项目不包含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二、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4 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
标段1:位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净化厂和硫磺厂等区域,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496万元;
标段2:位于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A、C井场、B集气站等区域,合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万元。
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取限总价,同时限人工、机具、设备、车辆单价的形式。
限总价:标段1: 7496万元 ,标段2:2100万元
(☑含税,税率暂定 6% ;(投标总报价以投标人所报单价和招标人提供的预估2年工作量之乘积之和为依据测算。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中标后,按照中标人所报单价和双方签认的工作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
(2)限单价:人工、机具、设备、车辆的单价,不可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单项控制价(详见附件《装置日常维保、检修技术服务单价控制价文件》)。任意单项超过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6服务地点:标段1:四川省宣汉县南坝镇及其他作业公司指定地点;标段2: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及其他作业公司指定地点。
2.7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采取框架协议加服务订单的合同模式。中标后,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的中标单价,与其签署为期2年,约定了单价费率的框架协议。后续招标人将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需求,下达服务订单,以执行本项目。
2.8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二、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注:提供证书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注:投标人须提供:①有效的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税务登记证;或①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允许分包;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应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将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合同和HSE合同报招标人备案,且分包商须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资质,接受分包的不得再次分包,具体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管理单位相关制度要求内容执行。
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资质要求:
☑有要求,资质要求为:
*3.1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工业管道GC1)资质;
*3.4具有压力容器制造A2及以上资质;
*3.5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如下:
*4.1项目经理2人取得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至少1人取得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须提供:上述证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公章),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2 QHSE专员取得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备注:
标段1:须提供:2个岗位(4人)的上述证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公章),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标段2:须提供:1个岗位(2人)的上述证件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公章),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须加盖公章):涉及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工、焊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叉车司机、仪表维修工、电气维修工等,必须取得对应的资质证书。
备注:由于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因此标段1、2中相同岗位的人员,允许重复。
*5.机具设备要求:
☑有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进场施工的工具、设备、器具需接受作业公司相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场使用。承诺除非得到作业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用于项目的工具、设备、器具出厂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a)车辆,包括卡车、自卸车、吊车等出厂时间不得超过5年;
b)重型施工设备,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出厂时间不得超过5年;
c)其他施工设备和工具,包括发电机、焊机、水泵、手持电动/气动工具等出厂时间不得超过3年。
*6.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投标人在国内石油或天然气或化工项目的维保、大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结算发票。
*7.财务要求:
7.1 ☑有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7.2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请登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19日00:00:00至2024年06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2日0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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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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