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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环境保护局汉江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汉中市-2024-00125

项目名称:汉江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江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汉江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30,000.00 6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江支流排污口排查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自拟格式内容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自拟格式内容出具的税收缴纳情况良好的书面承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自拟格式内容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良好的书面承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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