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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光学相干断层成像仪及可视软性喉镜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402000055

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光学相干断层成像仪及可视软性喉镜采购

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45.0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7.50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人民币45.0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7.50万元。

采购需求: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光学相干断层成像仪及可视软性喉镜采购(第一包:光学相干断层成像仪采购;第二包:可视软性喉镜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所有货物的制造商为中小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本项目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二)工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情况。如投标人第二包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生产厂家参与投标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7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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