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招标人为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软管及盘管器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项目所在地:以实际订单为准
交货地点:执行框架的各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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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重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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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软管及盘管器公司级框架 |
240 |
47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需提供承诺函。
3.1.8其他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2日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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