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灯箱、喷绘、物料、牌匾类制作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GSZ-2……
3、采购项目概况: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实施灯箱、喷绘、物料、牌匾类制作服务。
4、采购内容及要求
4.1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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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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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喷绘类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清单》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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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物料类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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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牌匾类 |
800000 |
注:(1)本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各合同包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2)本项目设有含税单价或含税总价最高限价,若供应商响应报价单价或总价超出对应最高限价,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含税总报价仅作为计算费率的依据。本项目结算单价=各子项含税单价限价×费率。
4.2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4.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合同履行金额达到80万,合同自动终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服务的国内企业。
2、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每个供应商只可响应 1 个合同包,仅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若响应多个合同包,则按照合同包号顺序确定顺序最靠前的合同包为所要响应的具体合同包。合同包一成交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营业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保证金应在2024年6月25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0(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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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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