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H-2024-005 项目名称: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垃圾外运焚烧1(项)详见采购文件1,800,********,8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恒洁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外运焚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5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5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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