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燃气工程(十九标段)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榆县和盛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燃气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燃气工程(十九标段);
2.2项目编号:JLYZ20240617;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共3010户民用户。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通榆县、团结乡、瞻榆镇、兴隆山镇、八面乡。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5日。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09:3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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