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膜处理单元设备配件(521502)联合采购项目(四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4-3-p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膜处理单元设备配件(521502)联合采购项目(四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采购项目为膜处理单元设备配件(521502)联合采购项目。由于集团内各板块的装置工艺状况与技术参数不同,为了扩大竞争且能有效满足各板块不同膜处理单元设备配件的性能需求。其中:
四标段(阴阳离子专用膜及隔板):共采购2项不同技术要求的阴阳离子专用膜及隔板,详细采购内容见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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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处理单元设备配件(521502)需求计划(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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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描述 |
计量单位 |
数量(预计3年使用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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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阳离子专用膜HNA |
件 |
12600 |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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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阴离子专用膜HNA |
件 |
1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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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用隔板HNA |
件 |
2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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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采购内容中出现的名称及型号仅供参考,具体评审以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膜处理单元设备配件(521502)联合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所投产品为境内企业生产的,必须由生产厂家或其设立的销售公司,或生产厂家母公司设立的销售公司投标(其中销售公司投标的,需出具其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所投产品为境外企业生产的,接受其设立在中国境内的销售公司或授权代理商投标。销售公司投标的,提供其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厂家或其设在中国的销售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唯一授权书(其中销售公司出具授权的,需出具其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应用业绩(不限于投标人的销售业绩,也可以提供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专业销售公司、其他代理商的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复印件(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6.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失信交易商名单以及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陕西德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被评委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9日到2024年6月2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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