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 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转包或分包。
· 提供服务的车辆须租赁或营运性质,车辆保险齐全(投保交强险和足额商业险,不计免赔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100万元/座及以上×乘客座数)(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 驾驶员必须持有效A1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双证上岗,年龄须55岁(含)以下,且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纪录。
· 提供服务的车辆出厂使用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谈判采购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18日10:00至2024年6月24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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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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