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红蓝黄光光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032000.00元
最高限价(元):标项【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红蓝黄光光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1649200;标项【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红蓝黄光光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13828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红蓝黄光光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
数量:1 批
预算金额(元):1649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红蓝黄光光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二
数量:1 批
预算金额(元):138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黔财采〔2014〕15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报价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证明材料;产品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报价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证明材料;(2)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3)本项目预留30%份额面向中小企业,属于预留份额内的预留份额内的投标产品(详见采购清单),投标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将按虚假应标处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8时00分至 2024年06月27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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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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