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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改委地块新建商业及地下车库(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原发改委地块新建商业及地下车库项目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证以“2208-420502-04-05-1204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原发改委地块新建商业及地下车库(施工)

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二马路与红星路交汇处

3、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055.67㎡,其中地上面积约6 893.48㎡,地下面积约7162㎡;地上四层,地下二层车库,总停车位153个,全部为地下停车位。建筑高度23米,框架结构。

4、招标范围:经审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支护降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地基与基础(含人防)、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空调、电梯、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工期要求:170日历天。

7、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2)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有独立承担已完成的或在建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9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场、金融建筑等、酒店、娱乐场所等)工程施工业绩;(已完工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记载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完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扫描件、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4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9、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7月07日17时30分止。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08日上午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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