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分公司曲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标段)砌筑水泥招标公告编号MB20240617061公告日期2024-06-17截止时间2024-06-20 11:00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曲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二标段)
2.工程地点:曲阳县范家庄乡
3.建设单位:曲阳县交通运输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卓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曲阳分公司
5、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水泥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水泥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国标要求。
2、质量要求:
检验项目:三氧化硫(%)≤3.5;氯离子(%)≤0.06;初凝时间≥45分钟;终凝时间≤600分钟;安定性沸煮法合格;3天抗折强度≥3.5;3天抗压强度≥15.0;28天抗压强度≥42.5;28天抗折强度≥6.5等等
3、样品提供要求:无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7天通知中标单位。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要求。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建材或水泥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1500吨。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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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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