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2024年马惠首站清罐油泥处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2024年马惠首站清罐油泥处置项目,计划投资预算金额380.1万元(不含税),拟选择1家服务商,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2024年计划实施马惠首站3#、4#储油罐清罐,预计处置油泥3000吨(危废代码:071-001-08)。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要对第二输油处2024年马惠首站清罐产生的油泥进行处置,包括危废物装卸、转运及无害化处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10日。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境内。
2.5最高限价:1200元/吨(不含税)。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1名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许可),其中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071-001-08)(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范围中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须具有一项HW08类含油污泥转移处置业绩……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驾驶人员及押运员按照车辆配置要求进行配置。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驾驶人员和押运员还需提供身份证。
3.8车辆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最少为一台(需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
3.9被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10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4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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