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SX(F)-24088
2、项目名称:今典·山水城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8万元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室内环境、设备安装及地基基础(低应变测桩、钻芯法测桩、声波透射法测桩、单桩竖向抗压、浅层平板等)检测的全部必检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开始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范围及认证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范围),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5.2省外检测机构进入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并提供信息登记截图;
5.3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 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供应商在宣恩县内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设备,没有固定检测实验室和设备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承诺:成交合同签订后必须30日内在宣恩县境内设立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设备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认证。
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应明确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牵头供应商在宣恩县境内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没有固定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承诺:成交合同签订后必须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检测设备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认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