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宿州经开区东部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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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经开区东部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4072

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东部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一包:286.795975万元/年;二包:275.8550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一包:286.795975万元/年;二包:275.8550万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范围主要包括经开区东部园区金鹏路、七里支路、金环路、沱河路、金江路、金江二路、金江三路、金江五路、金江六路、金江七路、金江八路、金泰路、金泰二路、金泰三路、金安路、金泰五路、金泰六路、金泰七路、金田路、宿固路(道路西侧6米范围)共20条道路(含公交站台和公益广告),2座公厕的清扫保洁,保洁面积112.53万平方。项目内容为道路保洁、绿化带保洁、环卫设施管养维护、非机动车摆放、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人行道慢车道交通护栏保洁及作业范围内的除雪、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服务期限采用 1+1+1 的方式,第一年期满,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合同金额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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