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江都区大桥镇永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定制家具采购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等4、实施地点:大桥镇永济社区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范围:江都区大桥镇永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定制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清单范围内内容7、预算金额:********万元。8、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9、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本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内容10、交付工期: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11、合同价款支付:中标价即为合同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项目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采购人支付工程款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全额正式发票。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3月-2024年5月近3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年度财务报告、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11、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应为家具生产商或经销商;(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次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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