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T-HN-2024-012 项目名称###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7)在“中国执****网(http://********/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信用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现场查询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9)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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