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GC2023-063地块项目售楼部LED显示屏及发光字体采购与安装工程
(二)采购范围:GC2023-063地块项目售楼部LED显示屏及发光字体采购与安装工程,新LED显示屏的采购及安装,旧LED屏的拆除及新装,logo发光字系统,包含设备、灯具及其配件的采购及安装、配套管线敷设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三)项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北侧、新良路东侧。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应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证件注册单位与应标人一致。
(五)业绩要求:2021年5月01日至递交应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上的智能化施工工程和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上的亮化施工工程。(应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有),考核时间以业绩证明资料标注的时间为准)
(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应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完整的查询结果下载页面打印件且能显示查询时间)
(七)各应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应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要求工期:总工期为20日历天。(具体见第五章合同格式有关内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五、付款方式
(一)无预付款。
(二)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5日前将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发包人确认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量清单漏项进度款支付至限额为已经发包人核定完成工程造价的60%。
(三)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其余详见第五章合同格式有关内容。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15时至2024年6月19日18时。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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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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