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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移动源污染防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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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竞谈-2024-9 |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移动源污染防治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9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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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三方检测服务:对新乡市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出具CMA认证检测报告单,服务期一年。 (2)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监督性抽测:对新乡市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进行监督性抽测,出具CMA认证检测报告单,服务期一年。2024年7月底前完成工作总量的50%。 (3)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号牌及编码采购:制作500副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号牌及编码。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4年7月底前完成汽油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监督性抽测工作总量的50%;90日历天内制作500副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号牌及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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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见采购需求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如供应商非中小企业,按无效标处理。)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谈判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求(涵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载柴油机排放”、“油气回收”测量方法及参数);提供检测资质检测能力资质证书附表);且资质证书附表具有《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附录F校验方法(在线检测系统准确性校核方法)。 (3)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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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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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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