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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场客机腹舱货邮行装卸及行李分拣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客机腹舱货邮行装卸及行李分拣外包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标段出资比例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述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公司”)客机腹舱货邮行装卸业务(指客机进出港航班腹舱装载的货物、邮件及行李)及旅客行李分拣业务外包项目,

本项目由供应商派遣保障人员开展客机腹舱货邮行装卸及旅客行李分拣服务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措施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

2.2 主要服务内容:

2.2.1客机腹舱货邮行装卸业务

(1)负责接收、查看最新版装卸机单,按照最新版装卸机单对客机(包含备降航班)腹舱货邮行实施装卸机。

(2)负责窄体机(窄体机指250座以下(含)的航空器,如:B737系列,B757,A319,A320,A321等)进出港货邮行货舱内和板车上码放。

(3)负责宽体机(宽体机指251座以上(含),使用平台车和集装器设备进行装卸机操作的航空器,如:B747、B777、B787、A330等)保障时行李牵引车绕机作业指挥、推集装箱(板)上下平台车和进出货舱、货舱地板卡锁打起和解除,集装箱(板)与货舱门、舱壁安全距离观察和定位及对机下待装货物进行分拨。

(4)负责开关货舱门,对舱门检查和货舱清舱。

(5)负责做好货邮行(包含中转)件数清点核对、行李查找及不正常情况的上报,对操作区域内机坪外来物(FOD)的检查清理。

(6)负责靠机作业设备辅助操作(散货板车推板近机及指挥、传送带车长杆轮档对接等)。

(7)负责进港货邮行机下罩网、罩雨布等。

(8)负责对机下操作区域散货板车进行链接并协助司机挂板。

(9)负责待装区出港货邮的分拨、核对及交接。

(10)负责与行李分拣对晚到行李和急转机行李开展机坪接收和加载,实施减客行李查找退运机下操作。

(11)负责客舱门口超规行李提取加载、进港特殊行李(轮椅、婴儿车等)客舱门口交付。

(12)负责担架队职责,包含但不限于机场应急救援及日常特殊旅客保障等。

(13)负责分货区及机下操作区域货邮行安保管控职责。

(14)负责客机货舱压舱物等装卸保障。

(15)负责做好业务相关安全服务运行管理、培训、台账记录、整理及归档,接受相关管理单位的监管监察等。

2.2.2行李分拣业务

(1)出港行李的分拣、扫码、装板、清点核对和查找、板车罩网以及挂签悬挂。

(2)出港晚到行李拉运至指定机位交接给监装监卸。

(3)出港特种行李机长通知单接收并传递给监装监卸。

(4)进港行李交付。

(5)中转(包括通程中转)行李筛选、行李集装箱装卸操作。

(6)破损行李的取证及处置。

(7)出港行李板车使用调度和板车使用前检查、进港行李板车转盘区清理。

(8)取消航班行李的交接、记录及临时仓储。

(9)雨雪天气出港行李雨布加盖及回收整理。

(10)超规行李提取、核对装板。

(11)特殊旅客行李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分类码放、优先交付等)。

(12)备降、大航延期间行李查找交付,转盘操作区行李安保管控以及其他涉及行李保障的工作。

2.3服务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结算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实行月度考核,根据考核分数进行结算,具体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5外包合同服务要求及期限:

供应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用“1+1+1”模式,第1年度服务期结束,满足采购人考核标准,若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自动顺移至下一年,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每个服务期限到期前,供应商如对合同续签有异议,须至少在合同期满前90日书面提出,未书面提出异议,经协商后,续签1年合同,依此类推,本项目可续签2年。采购人有权根据其业务安排,在每个服务期限到期前单方书面通知乙方不予续约。

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得影响相关业务的有序进行。在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与新中标单位进行业务交接,供应商需继续提供服务至采购人新中标单位入场完成顺利过渡,不能影响安全生产,经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方可退出。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作中断,或服务质量低于采购人要求的标准,供应商应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2.6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行李分拣业务(不含税):人民币33.86元/架次;

客机腹舱货邮行装卸业务(不含税):人民币48.24元/架次;人民币39.63元/吨。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供应商需求:本项目根据候选人排序入围一名供应商,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颁发/认定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3.2自2021年以来,投标人承接过下列一项业务(提供合同)

(1)承接过货物或邮件或行李装卸业务;

(2)承接过行李分拣业务;

3.3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务合同)。

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查询指南:“信用中国”首页-进入“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公司名称-查询。

3.5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年内,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并不限于:因劳动争议受到行政或法律处罚,因泄露客户商业秘密而陷入经济纠纷,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须就此项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见附件1);

3.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供应商投标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

3.7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服务,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4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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