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南安市诗山镇社二等8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以 泉农复[2024]1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州市南安市诗山镇社二等8个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4559706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治理规模为:格田平整工程31.25亩,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拦河坝1座建设灌排渠50条共7047m,新建管道3条长650m,新建农沟270m,放水口220个,排水涵管60m,农桥1座,跌水11座,改建田间道路2条2141m,新建护岸5条共839m,标志牌1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455970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含暂列金 /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 /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 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9 日 0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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