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已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2022〕6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惠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德惠市绿色创新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德芳街新建工程(德政街-德通街)施工招标。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具体内容为德芳街新建排水工程(德政街-德通街),包括雨污水工程,其中采用雨、污水分流制,规划一条d1500mm雨水管线、一条d500mm污水管线,本次雨水管线全长2609m(含预留管长度,d1400压力排水管线422m),污水管线全长1527m(含预留管长度)、顶管工程、道路工程、泵站、挡墙拆除恢复工程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共169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31,299,12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
3.2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其他主要人员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相应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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