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荔城区商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三、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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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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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荔城区商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 |
1项 |
详见第五章 |
1584000 |
15000 |
物业管理 |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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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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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7月4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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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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