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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油田南34公寓光伏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南34公寓光伏充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以冀油计【2023】4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拟对冀东油田34公寓南侧停车站建设分布式光伏、充电桩项目。充电站共设置2台240kW 群六总控箱(配套4 套充电终端/台)、建设1座14 车位光伏车棚,地面光伏若干以及监控等辅助设施;光伏车棚及地面光伏总安装容量为168.3kWp。采取0.4KV低压并网方式,并网至附近箱变。

2.3计划工期:工期在甲供材料满足工期要求的前提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工验收,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待项目备案完成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工验收,投产使用。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389898元,不含增值。

2.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项目备案、物资采购(甲供材除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服务范围。

投标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项目建成后,对光伏电站和光伏车棚提供一年的运维服务(见合同附件-运维协议),上述工作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工程进度图表,为甲方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通过甲方评审后方可施工。

(2)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服务、保管、运输、二次搬运(包含甲供材料的保管和搬运)、装卸车等工作;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需向中国石油集采名单中的供应商购买。

(3)施工:①投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直到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办理完毕竣工验收;

    ②保修工作范围:由乙方负责施工的全部工程和采购的物资在保修期出现故障时,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4)备案:完成14车位充电桩的项目备案工作,项目备案为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审批备案。(注意:此备案可能存在一定挑战性)。

(5)承包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并为光伏电站和光伏车棚提供1年的运维服务。

(6)施工分界

①本工程所有设备和建筑工程的施工和安装均由投标人负责。

②施工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为准,并服从监理人员、甲方代表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

③由投标人负责协助甲方完成现场的三通一平,费用已包含在总包价格中。

④拟建设光伏场地内有树木若干,需对树木进行移栽处理,费用包含在总包价格中。

(7)其他:

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档案、质监各阶段验收等验收工作,配合油田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等工作。

②调试和试运:主要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设备厂家培训、各阶段质量监检、质量保证及质保期内维修,以及项目可研中包含的其它相关事项;

③施工完成后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开展系统的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④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达到国家归档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

2.7主要质量、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冀东油田公司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8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1 个标段。

3.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2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200K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均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出具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6.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出具承诺函,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安全生产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8.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其他要求:满足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4日18:00:00至2024年6月19日18:00:00,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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