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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山东石油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6 收藏项目

山东石油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石油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WZ20240627-5509-6867-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石油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4.00 包1-山东石油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 2021、2022年度经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1.8 投标人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取得防爆认证,防爆证书等级不低于ExdⅡBT4。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5日 9:00时至2024年6月21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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